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土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土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附图、附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土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给勒登庙村高原五社
建设单位: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给勒登庙村高原五队,共批复临时弃土场占地面积93956m2和综合排土场地面积339587.83m2,实际使用占地面积243516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土墙及植被绿化等。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杨晓峰
联系电话:15326943600
邮 箱:33545411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土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2:自主验收意见——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土场建设项目验收现场检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