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展了红庆河煤矿进场道路、农业综合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丁当庙西河和喇嘛庙东渠防洪改道工程三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润佳水土保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鄂尔多斯市润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9月8日在红庆河煤矿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三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三个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内蒙古伊泰集团开云体育官网入口网页官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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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