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伊泰红庆河煤矿进场道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泰红庆河煤矿进场道路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建设单位: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并配套建设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长约5.13km,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起点于原有进场公路与材料公路交汇点,沿原有进场公路南侧,接入乌阿线。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杨晓峰
联系电话:15326943600
邮 箱:33545411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伊泰红庆河煤矿进场道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2:自主验收意见——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伊泰红庆河煤矿进场道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部分意见